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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urnals(Abstract)

民法典视域下公司债权人利益保护与股东有限责任的冲突与协调

宋伟强1 宋牧夏2

1.河南具匠律师事务所 2.华北科技学院

摘要(Abstract):

股东有限责任制度是激发市场活力的核心机制,但实践中部分股东滥用法人独立地位与有限责任,通过虚假出资、人格混同等方式损害债权人利益,形成制度价值与现实冲突的张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虽以总则编法人制度、合同编债权保全及侵权责任编过错归责等规则为冲突协调提供基础,但存在规则抽象、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衔接不足、债权人举证困难等实践问题。本文从立法、司法、制度三层面提出完善路径:立法需细化滥用行为认定标准与举证责任分配规则,司法应统一裁判尺度并优化审判程序,制度层面需强化信息披露与多部门协同监管,旨在构建兼顾股东权益与债权人安全的平衡机制,推动商事法律体系完善与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关键词(KeyWords):

《民法典》;公司债权人;利益保护;股东有限责任;冲突与协调


参考文献(References):

[1]阿茹罕.股东出资加速到期制度的债权人保护问题研究[J].经济师,2025,(05):80-81+85. 

[2]李鹏伟.新《公司法》背景下董事承担第三人责任的三点思考[J].河北企业,2025,(02):145-148. 

[3]李宇.股东对债权人直接承担出资赔偿责任:司法解释之误区与新《公司法》之否弃[J].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24,26(05):97-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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