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lcome To  NEM   

Journals(Abstract)

专利停止侵害请求权限制的适用标准研究——以“公共利益”为视角

王广熙

青岛科技大学法学院

摘要(Abstract):

作为专利权利救济的核心要点,停止侵害请求权行使的当然适用已成定局,然而当专利排他现象与社会福祉发生碰撞时,绝对化的禁令救济会直接拓宽创新障碍、增加公共开销,严重的话会对国家安全以及生命健康构成危害。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已经借助成文规范确立了“公共利益例外”,但条文语义高度抽象,仍旧存在一些不可避免的司法困境。本文就把“公共利益”当作切入点,依靠分析公共利益的内涵与外延,参考比较法既有经验,结合中国司法实践的实际构建专利停止侵害请求权限制的综合适用标准,为我国司法实践提供参考借鉴,促进专利制度跟社会公共福祉协同共进。


关键词(KeyWords):

专利权;停止侵害;“公共利益”;利益平衡


参考文献(References):

[1]黄运康.论民法典视阈中标准必要专利停止侵害请求权[J].科技与法律(中英文),2021,(03):74-82. 

[2]胡恬.专利停止侵害请求权限制研究[D].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4. 

[3]孟醒.多维“公共利益”结构下我国民事公益诉讼的体系优化[J].中外法学,2025,37(05):1224-1244. 

[4]徐明,王玟珏.标准必要专利禁令救济中的公共利益考量[J].电子知识产权,2024,(10):36-47. 

[5]沈成燕.专利停止侵权责任例外中的公共利益规则[J]. 知识产权,2024,(04):109-126.


技术支持:人人站CMS
Powered by RRZC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