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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urnals(Abstract)

民商事合同履行障碍的司法认定与裁判规则研究

刘元斌

山东华斌律师事务所

摘要(Abstract):

当前,市场交易结构日趋复杂,履约周期不断拉长,外部市场风险也随之明显上升,民商事合同纠纷中,因履行不能、履行困难、履行迟延、履行方式不符及合同基础条件重大变化所引发的“履行障碍”问题,已成为司法审判中的高频争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以来,合同履行障碍相关规范逐步完善,摆脱了合同法时代规则分散的局限,形成了以违约责任、不可抗力、情势变更、继续履行限制及损失赔偿规则为核心的完整体系。基于这一背景,本文聚焦民商事合同履行障碍的基本类型、司法认定逻辑及各类裁判规则,深入展开研究,进而提出完善证明责任分配、统一裁判尺度、强化实质审查与促进风险预防的具体路径,为我国合同审判规则的精细化发展提供参考。


关键词(KeyWords):

民商事合同;履行障碍;司法认定;裁判规则;情势变更


参考文献(References):

[1]陈嶙.合同履行障碍的民商事法律救济途径[J].中国品牌与防伪,2024,(7):43-44. 

[2]石佳友,刘连炻.国际制裁与合同履行障碍[J].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38(1):54-74. 

[3]颜宇丹.如何破解房屋买卖合同履行障碍[J].经济视野,2018,(16):94-95. 

[4]王杰.论合同履行障碍制度与风险负担规则关系[J].现代商贸工业,2020,41(32):115-116. 

[5]王晓英.关于“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司法认定探析[J]. 上海企业,2020,(7):8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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