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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urnals(Abstract)

民事诉讼中文书复制件的证据效力困境与鉴定补强进路

李晓庆1 周其灏2*

1.广东开元文书司法鉴定所;2.广东华亿司法鉴定所

摘要(Abstract):

民事诉讼中文书证据以出示原件为原则,而司法实践中由于各种原因,如原件毁损、非举证方持有等,要求诉讼当事人直接出示原件往往存在一定的困难,这时复制件便替代原件进入诉讼程序,但其证据效力的认定始终是司法裁判的难点。本文剖析文书复制件的证据效力困境,指出根源为传来证据的固有风险与科学审查机制的缺位。司法鉴定作为以科学技术为支撑的专门性活动,是补强文书复制件证明力、核查其真实性的核心机制与关键手段。构建以鉴定为核心的审查路径,可弥合复制件与原件的证据效力差距,增强事实认定客观性与裁判公信力。


关键词(KeyWords):

书证;物证;复制件;证据补强机制;司法鉴定


参考文献(References):

[1]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文件鉴定通用规范:GB/T37234—2018[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18:2-5. 

[2]贾晓光.文书物证司法鉴定理论与实务[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7:4. 

[3]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新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理解与使用[M].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20: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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