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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urnals(Abstract)

海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范围问题研究

杨浩宇

华北理工大学人文法律学院

摘要(Abstract):

我国海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范围散见于已加入的国际公约、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以及相关评估导则之中,但是赔偿范围的不一致导致司法实践中索赔的困境。我国海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范围应以恢复费用为重心。由于生态环境公共利益的损失属于非使用价值,评估难度较大,可以借鉴美国和欧盟的替代成本计算方法,对恢复期间的损失的数额进行合理限制;赔偿机制可引入购买海洋碳汇作为赔偿方式,完善赔偿损失的配套机制,注重相关利益的衡量。


关键词(KeyWords):

赔偿范围;恢复费用;环境损害


参考文献(References):

[1]凌欣.论我国海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性质——兼析《海洋环境保护法》第 114 条第 2 款[J].山东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4,26(05):4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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